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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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卷一 政区
第一章 建置
第一节 境域
第二节 沿革
第二章 各县(市、区)行政区划
第一节 袁州区
第二节 樟树市
第三节 丰城市
第四节 靖安县
第五节 奉新县
第六节 高安市
第七节 上高县
第八节 宜丰县
第九节 铜鼓县
第十节 万载县
第三章 市直属管理区
第一节 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
第二节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第三节 宜阳新区
卷二 地质地貌
第一章 地质
第一节 地层
第二节 构造
第三节 岩浆岩
第四节 地质遗迹
第二章 地貌
第一节 地貌类型
第二节 地形特征
卷三 自然资源
第一章 土壤
第一节 成土母质
第二节 土壤类型与分布
第三节 土壤理化性状
第二章 森林植被
第一节 植被类型
第二节 森林植被分布
第三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总量
第二节 土地类型及其分布
第四章 森林资源
第一节 林木资源总量
第二节 树木种类
第三节 野生动物、植物
第五章 矿产资源
第一节 能源矿藏
第二节 金属矿藏
第三节 非金属矿藏
第六章 水资源
第一节 地表水
第二节 地下水
第三节 地热水
第四节 水资源总量
第五节 水资源利用
第七章 自然保护区
第一节 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二节 省级自然保护区
第三节 玉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
第四节 县级自然保护区
卷四 水文
第一章 水系
第一节 赣江及其主要支流
第二节 修河及其主要支流
第三节 清丰山溪
第四节 药湖
第二章 水文监测
第一节 水文测验
第二节 水环境监测
第三章 水文服务
第一节 水文情报预报
第二节 汛期预报
第三节 专业咨询
第四章 水文机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站点设置
卷五 气象
第一章 气候
第一节 气候特征
第二节 气候要素
第三节 重要天气与气候现象
第四节 农业气候区划
第二章 气象观测
第一节 观测站
第二节 地面常规气象观测
第三节 农业气象观测
第四节 雷达气象观测
第三章 气象预报
第一节 气象通讯
第二节 常规预报
第三节 农业气象预报
第四章 气象服务
第一节 气象预报服务
第二节 气象情报资料服务
第三节 其他服务
第五章 气象管理机构
第一节 宜春市气象局
第二节 各县(市)气象机构
卷六 灾异
东晋
南北朝
唐
五代十国
北宋
南宋
元
明
清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卷七 环境保护
第一章 环境状况
第一节 水环境
第二节 大气环境
第三节 声环境
第二章 环境污染源
第一节 污染源调查
第二节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区域
第三章 环境监测
第一节 地表水监测
第二节 大气监测
第三节 噪声监测
第四章 环境综合整治
第一节 水污染治理
第二节 大气污染治理
第三节 噪声污染治理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治理
第五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第五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环境规划与统计
第二节 环境法规执法检查
第三节 排污费征收
第四节 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与辐射环境管理
第五节 污染投诉与事故处理
第六节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
第六章 生态环境建设
第一节 生态城市创建
第二节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第七章 环境保护机构
第一节 宜春市环境保护机构
第二节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机构
卷八 城市建设
第一章 古代城池
第一节 袁州古城
第二节 各县(市)古城垣
第二章 城市道路
第一节 中心城区道路
第二节 各县(市)城区道路
第三章 城市重点工程建设
第一节 中心城区建设工程
第二节 各县(市、区)城区建设工程
第三节 宜阳新区建设
第四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第四章 城市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
第二节 各县(市、区)城区规划
第五章 规划建设机构
第一节 宜春市规划建设机构
第二节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机构
卷九 城市管理
第一章 公用事业
第一节 公共交通
第二节 城市供水
第三节 燃气供气
第四节 中心城区公共照明与景观设施
第二章 园林绿化
第一节 公园
第二节 城市绿化
第三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环卫设施与设备
第二节 公共环卫服务
第三节 垃圾处理
第四节 污水处理
第五节 余土管理
第四章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一节 市容市貌管理与环境卫生监管
第二节 综合执法
第五章 城市品牌创建
第一节 全国绿化模范城
第二节 国家园林城市
第三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第四节 国家卫生城市
第五节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第六节 世界著名文化旅游城市
第六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宜春市城市管理局
第二节 各县(市)城市管理机构
卷十 人口
第一章 人口规模
第一节 人口总量
第二节 人口分布
第三节 人口密度
第二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自然变动
第二节 人口迁移与流动
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构成
第二节 性别与年龄构成
第三节 职业构成
第四节 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构成
第四章 人口素质
第一节 身体素质
第二节 文化素质
第五章 婚姻与家庭
第一节 婚姻状况
第二节 家庭规模
第六章 人口调查
第一节 人口普查
第二节 人口抽样调查
第七章 人口控制及政策
第一节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概述
第二节 生育政策
第三节 奖励与扶助措施
第四节 处罚与限制规定
第八章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第一节 社会宣传
第二节 新闻宣传
第三节 文艺宣传
第四节 对外宣传与交流
第五节 干部培训与理论研究
第九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一节 人口规划
第二节 生育管理与服务
第三节 检查督查与评比考核
第十章 节制生育与优生优育
第一节 节制生育
第二节 终止妊娠
第三节 技术服务网络
第四节 优生优育
第十一章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第一节 市级机构
第二节 基层机构与组织
第三节 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卷十一 苏区
第一章 地方苏维埃政权
第一节 地区苏维埃政权
第二节 县苏维埃政权
第二章 军事机构与武装斗争
第一节 军事领导机构与军事力量
第二节 武装斗争
第三节 地下交通线
第四节 三年游击战争
第三章 群众团体
第一节 工会组织
第二节 共青团组织
第三节 妇女组织
第四章 土地革命与经济建设
第一节 分田运动
第二节 生产运动与苏区贸易
第三节 财政金融
第五章 教育、文化与卫生
第一节 教育
第二节 文化
第三节 卫生
卷十二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第一章 组织机构沿革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地方党组织
第二节 地、市委组织沿革
第三节 地、市委工作机构
第四节 县(市、区)委员会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基层组织
第二节 党员队伍建设
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四节 人才工作
第三章 纪检监察
第一节 案件审查处理
第二节 监督检查
第三节 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章 宣传工作
第一节 理论学习
第二节 社会宣传
第三节 新闻宣传
第四节 干部人事管理
第五章 理论教育与研究
第一节 在职干部理论教育
第二节 理论研究
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节 公民道德建设
第七章 统一战线工作
第一节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二节 落实政策
第三节 民主党派工作
第四节 党外人士安排与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五节 社会主义学院
第六节 经济统战与海外统战工作
第七节 民族宗教工作
第八章 农村工作
第一节 农口部门综合协调
第二节 重大事项组织实施
第三节 农村调查研究
第四节 农村经营管理
第九章 老干部工作
第一节 落实待遇
第二节 老干部党建
第三节 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四节 老年大学与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十章 政策研究
第一节 课题调研
第二节 承办刊物
第十一章 台湾工作
第一节 涉台人员调查登记
第二节 对台宣传
第三节 联络交流
第四节 对台经贸工作
第十二章 政法工作
第一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二节 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节 执法协调监督
第十三章 党政干部培训
第一节 干部培训
第二节 教学工作
第三节 科研工作
第十四章 机关党务
第一节 思想建设
第二节 组织建设
第十五章 党史工作
第一节 资料编研
第二节 党史宣传
卷十三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宜春地区联络处
第二节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宜春地区工作委员会
第三节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章 人大代表与人大会议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节 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 人大工作
第一节 地区人大联络处工作
第二节 地区人大工委工作
第三节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卷十四 政府
第一章 晚清时期地方行政机构
第一节 府署
第二节 县署
第二章 民国时期地方政府机构
第一节 道署、镇守使署、督察专员公署
第二节 县公署、县政府
第三章 人民政府机构
第一节 地区行政机构
第二节 宜春市人民政府机构
第三节 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
第四章 法制工作
第一节 行政复议工作
第二节 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
第三节 依法行政工作
第五章 人民信访
第一节 来信来访
第二节 案件处理
第六章 外事侨务
第一节 涉外管理
第二节 对外交往
第三节 侨务及港、澳事务
第七章 老龄工作
第一节 老年权益
第二节 养老助老
第三节 老有所为
第四节 老年人协会
第八章 民族宗教事务
第一节 民族事务
第二节 宗教事务
第九章 扶贫开发
第一节 老区分布
第二节 帮扶工作
第三节 包村驻点扶贫与社会捐助
第十章 行政服务
第一节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第二节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第三节 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
第十一章 无线电管理
第一节 无线电台站建设
第二节 无线电台站审批与监管
第三节 监测检测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一节 馆藏档案
第二节 馆库设施建设
第三节 档案接收、征集、整理、鉴定
第四节 档案保管与编研、利用
第十三章 地方志工作
第一节 地方志编纂
第二节 服务社会
第十四章 机关事务管理
第一节 后勤保障与管理
第二节 后勤服务
第三节 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节 财务管理
第五节 房产财物管理
卷十五 人民政协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政协江西省宜春地区联络处
第二节 政协江西省宜春地区工作委员会
第三节 政协宜春市委员会
第四节 各县(市、区)政协
第二章 政协会议
第一节 全体委员会议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议
第三章 政协工作
第一节 学习宣传
第二节 提案工作
第三节 专题协商
第四节 调研视察
第五节 联谊活动
卷十六 党派
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参政议政
第三节 组织活动
第二章 中国民主同盟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参政议政
第三节 组织活动
第三章 中国民主建国会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参政议政
第三节 组织活动
第四章 中国民主促进会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参政议政
第三节 组织活动
第五章 中国农工民主党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参政议政
第三节 组织活动
第六章 九三学社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参政议政
第三节 组织活动
第七章 民国时期中国国民党地方组织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宜春县党部
第二节 中国国民党万载县党部
第三节 中国国民党宜丰县党部
第四节 中国国民党上高县党部
第五节 中国国民党奉新县党部
第六节 中国国民党靖安县党部
第七节 中国国民党铜鼓县党部
第八节 中国国民党丰城县党部
第九节 中国国民党清江县党部
第十节 中国国民党高安县党部
卷十七 社会团体
第一章 职工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二章 农民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三章 共青团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四章 妇女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五章 工商业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会员发展工作
第三节 主要活动
第六章 文学艺术团体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七章 社会科学团体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八章 科学技术团体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九章 残疾人团体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十章 归侨团体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十一章 台胞台属联谊团体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十二章 红十字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主要工作
第十三章 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十四章 消费者协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第二节 主要活动
第十五章 宗教团体
第一节 道教团体
第二节 佛教团体
第三节 基督教团体
第四节 天主教团体
卷十八 人事
第一章 人员录用安置
第一节 国家干部招录
第二节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第三节 军官转业安置
第四节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
第二章 国家干部与公务员管理
第一节 业绩考核
第二节 职务任免
第三节 干部调配与人才交流
第四节 干部队伍构成
第五节 培训教育与奖惩
第六节 落实政策
第三章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第一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第二节 农民与乡镇企业人员技术职称评定
第三节 专业技术人员构成
第四节 专家管理
第五节 智力引进与专业技术人员调配
第四章 机构编制管理
第一节 管理措施
第二节 管理体制调整
第三节 党政机构改革
第四节 部门体制改革
第五节 事业单位改革
第六节 乡镇机构改革
第五章 工资
第一节 基本工资制度与改革
第二节 工资调整
第三节 奖励工资
第四节 津贴与补贴
第五节 工资水平
第六章 福利待遇
第一节 福利费、丧葬费与抚恤费
第二节 公费医疗
第三节 离休、退休、退职
第四节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第七章 人事管理机构
第一节 宜春市人事管理机构
第二节 各县(市、区)人事管理机构
卷十九 劳动和社会保障
第一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就业制度
第二节 就业形式
第三节 特殊人员安置
第四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与回城安置
第五节 统筹城乡就业
第六节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第七节 职业介绍服务
第八节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
第九节 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
第二章 职业培训
第一节 技术工人培训
第二节 下岗失业人员培训
第三节 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
第四节 创业培训
第三章 劳动力管理
第一节 劳动力资源
第二节 工人调配
第三节 劳动用工管理
第四节 精简职工
第五节 劳动制度改革
第六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节 劳动监察
第八节 劳动争议仲裁
第四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工资制度
第二节 工资制度改革
第三节 工资调整
第四节 岗位技能工资制与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第五节 计件工资与津贴、补贴
第六节 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节 工资计划管理
第五章 劳动保险与职工福利
第一节 劳动保险制度
第二节 职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社会保险
第一节 社会保险体制
第二节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节 失业保险
第四节 医疗保险
第五节 女职工生育保险
第六节 工伤保险
第七节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第七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宜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
第二节 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
卷二十 民政
第一章 基层行政组织和自治组织
第一节 基层行政组织
第二节 基层自治组织
第三节 社区建设
第二章 行政区划管理
第一节 行政区划审批
第二节 行政区划变更
第三节 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与管理
第三章 优抚
第一节 拥军优属
第二节 烈士褒扬
第三节 抚恤补助
第四节 光荣院
第四章 退役安置
第一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第二节 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
第五章 自然灾害救助
第一节 救灾管理
第二节 灾民转移安置
第三节 生活救助
第四节 倒房重建
第六章 社会救助
第一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节 医疗救助
第四节 农村五保供养
第五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第六节 专项救助
第七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社会福利院
第二节 孤儿养育
第三节 福利彩票
第四节 慈善捐赠
第八章 社会事务管理
第一节 地名管理
第二节 水库库区移民扶持
第三节 收养登记
第四节 民间组织登记
第五节 农村养老保险
第六节 婚姻登记
第七节 殡葬管理
第九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管理机构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管理机构
卷二十一 公安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清末警务机构
第二节 民国时期警政机构
第三节 人民公安机关
第二章 剿匪肃敌
第一节 剿匪反霸
第二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第三章 惩治刑事犯罪
第一节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第二节 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
第四章 预审、看守与收审
第一节 预审起诉
第二节 收押看守
第三节 收容审查
第五章 治安行政管理
第一节 查处涉黄、赌博案件
第二节 禁烟禁毒
第三节 特种行业管理
第四节 爆炸物品管理
第五节 枪支弹药管理
第六节 公共娱乐场所管理
第七节 治安联防
第八节 治安案件查处
第九节 劳动教养审批
第六章 安全保卫
第一节 经济保卫
第二节 文化保卫
第三节 警卫工作
第四节 铁路安全保卫
第七章 道路交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交通管理设施
第三节 交通秩序管理
第四节 机动车辆管理
第五节 交通事故
第八章 户籍管理
第一节 户政机构
第二节 常住人口管理
第三节 暂住流动人口管理
第四节 居民身份证管理
第九章 出入境管理
第一节 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
第二节 境外人员签证、居留管理
第三节 往来港、澳、台地区管理
第十章 森林治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案件查处
第三节 护林联防
第十一章 公安技术装备
第一节 通信指挥与计算机技术装备
第二节 刑事科学技术装备
第三节 道路交通管理技术装备
第十二章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内卫勤务
第十三章 消防管理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消防装备与设施
第三节 火灾预防与消防监督管理
第四节 火灾损失与责任查处
卷二十二 检察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检察机构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检察机构
第二章 刑事检察
第一节 审查逮捕
第二节 审查起诉
第三章 反贪污贿赂工作
第一节 查处贪污案件
第二节 查处贿赂案件
第四章 渎职侵权检察
第一节 案件查处
第二节 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第五章 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节 民事审判检察
第二节 行政诉讼检察
第六章 监所检察
第一节 刑罚执行监督
第二节 社会改造检察与对监外罪犯执行的监督
第七章 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节 来信来访的受理、审查和处理
第二节 控告检察
第三节 刑事申诉与刑事赔偿
第四节 历史旧案复查
第八章 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节 派出检察
第二节 刑事检察
第三节 反贪污贿赂检察
卷二十三 审判
第一章 审判机构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审判机构
第二节 苏维埃政权审判机构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审判机构
第二章 刑事审判
第一节 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第二节 普通刑事案件的审判
第三节 二审刑事案件的审判
第四节 监督案件的审判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
第六节 特赦及宽大释放案件的审判
第三章 民事审判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民事审判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事审判
第四章 民商事审判
第一节 经济纠纷审判
第二节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
第三节 经济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
第四节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
第五节 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
第六节 经济纠纷上诉案件的审判
第七节 民商事申诉案件的审判
第八节 民商事案件的执行
第五章 行政审判
第一节 案件审判
第二节 行政审判监督
卷二十四 司法行政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司法机构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司法机构
第二章 法制宣传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宪政”宣传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制宣传
第三章 公证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公证业务
第四章 律师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律师管理
第三节 律师业务
第五章 基层司法工作
第一节 人民调解组织
第二节 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
第六章 法律援助与司法鉴定
第一节 法律援助
第二节 司法鉴定
第七章 劳动改造与劳动教养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管教工作
卷二十五 军事
第一章 驻军
第一节 明代驻军
第二节 清代驻军
第三节 民国时期驻军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驻军
第二章 兵役
第一节 兵役制度
第二节 兵员征集
第三章 民众武装与民兵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民众武装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民兵
第四章 战备与国防动员
第一节 战备
第二节 国防动员
第三节 国防教育
第四节 人民防空
第五章 拥政爱民活动
第一节 拥政爱民与拥军优属
第二节 帮困扶贫与军民共建
第三节 支援地方经济建设
第四节 抢险救灾
第六章 历代重要兵事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