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的编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详今略古,以时为经,以事为纬,寓褒贬于叙事之中。
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机构沿革
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二节 党的组织
第三节 行政人员
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建市前的行政区划
第二节 建市后的行政区划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第一节 普选
第二节 基层政权设置
第三节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第四章 优抚、安置
第一节 优待
第二节 抚恤
第三节 烈士褒扬
第四节 拥军优属活动
第五节 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管理
第六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五章 自然灾害救济
第一节 灾情
第二节 生产救灾
第三节 灾荒救济
第六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城市社会救济
第二节 农村社会救济
第三节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
第四节 国民党宽转人员救济
第五节 扶贫
第七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城市社会福利
第二节 农村社会福利
第三节 社会福利生产
第四节 按摩医院
第八章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第一节 收容遣送
第二节 婚姻登记
第三节 殡葬改革
第四节 社团登记管理
第九章 水库移民
第一节 丹江库区移民
第二节 黄龙库区移民
第十章 地名
第一节 机构
第二节 普查
第三节 管理
第十一章 残疾人事业
第一节 盲人聋哑人协会
第二节 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第三节 残疾人联合会
第四节 伤残人体育运动
第五节 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
附录
附录一 土地征用
附录二 地方离休退休人员管理
文件汇编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和处理社会上弃婴问题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街道和居委会建设的指示
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986〕22号文件》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现役军人义务兵家属实行统筹优待和奖惩优待的暂行办法
十堰市农村福利院管理试行办法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十堰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