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 例
一、《凤凰县志(1978-200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
唯物主义观点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系统地记述改革开放后凤凰县域自
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记述时限原则上为1978-2001年,与《凤凰县志》(1988年版)部分
内容有所重叠,以便完整记述全县改革开放历程,突出时代特色。其中,地
理资源、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文物景点、立传人物、附、图片等资料不完全受
时限所限。
三、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以志体为主。志首设总述、记,志
后设附录和编纂始末。记包括大事记和专记,图包括地图、示意图、比例图、
照片,地图中的景区景点、文物古迹包括正式对外公布的旅游景区(点)和自
然景观、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古遗址、古村落以及纪念地,录包括名录、
附、附记、附录。
四、采用中篇结构,设篇、章、节、目4个层次,按照“事以类从”原则,参
考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横分门类,设置篇目。全志共26篇103章446节
851目,篇章首根据需要设无题序。
五、将“扶贫”“旅游”“民族”单独成篇,突出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县域扶贫
工作成就、快速兴起的文化旅游产业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的显著成绩,体现地
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六、人物篇包括人物传、人物简介和名录。人物传坚持生不立传原则,
重点录入限内有重要影响人物,适当补录、重录《凤凰县志》(1988年版)部
分人物以补遗,以卒年先后为序。限内在世的一些有重要影响人物以简介
入志,按姓氏笔画排列。省部级以上先进人物、副高级职称人员、全国人大
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名录入志。
七、篇章节中所载各机构领导干部,县级(含副县级)录实职,县直科局
以及中央、省、州直属机构仅录行政正职,区、乡(镇)录党委、人大、政府
正职。
八、采用语体文、记述体记述,横排竖写,力求行文严谨朴实、语言简洁
流畅。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单位名称首次使用全称,后
用简称。如:“中共凤凰县委员会…‘凤凰县人民政府”,简称为“县委”“县
政府”。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时间表述采用历史纪年,并括注公元纪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历史官职用当时称谓,历史地名
括注现地名。方言采用国际音标记音。按公开出版物规定,使用法定计量
单位。
十、资料来源于相关部门提供和查阅历史文献、图书、档案等,图文并
茂,以文字资料为主。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资料为准,非统计部门数
据以相关单位核实的为准。图片资料由相关单位、当事人、档案局以及摄影
者提供。资料均不注明出处。
十一、备索引,以方便对人物、民俗风情、文物景点、表格数据等资料的
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