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武进供水事业创建、发展的历史。
二、本志中“供水”的“水”指自来水。
三、本志时限,上限始于1921年(民国10年)。下迄2013年,重要内
容适当延伸,志前图照、概述、大事记及附录收录至2015年6月。
四、本志记述范围为武进区(县、市)辖区内的供水历史、现状,重点
记述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供水状况。
五、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照、表、录等多种体裁,一般设章、
节、目、子目四个层次。正文用语体文,记述力求做到文约事丰、有可读性。
六、本志记述中的区(县、市)、镇、街道(公社、乡)、村(大队)
均以各历史阶段的名称。机构名称首次出现用全称,以后一般用简称。
七、本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设传略、简介、专记。人物传略以卒年为序,
人物简介以在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武进市自来水公司)任职先
后为序。其他人物采用“以事系人”的方法入志。
八、本志所称的“党”,如无特殊交代,均指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
本志所称省委、市委、区(市、县)委,均指中国共产党组织机构。
九、本志所称水利部、建设部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
十、本志采用公元纪年,1912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括注民
国年号。
十一、解放前、后以1949年4月23日(武进县解放)为界。
十二、本志中资料、数据来源均为档案、报刊等索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
及编志人员采访所得,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