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本志上限至清末(1910年),但为了显示草铺地区的历
史渊源,概述和大事记等部分章节上溯到西汉;下限至1990年底。
有些条目也列录了1991年至1992年的资料。
二、按照横排竖写,事以类从的编纂方法,全书正文共分十三
章五十五节。大事记、概述、附录等未列入章节。
三、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体载:民国以前
『日年号夹注公元年号,而新中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年号。
四、本志使用语体文,但引文中的文言文一律按照原文;对于
各种事物的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用简称。
五、机关、单位名称有的多次改变,为了如实反映历史,记述
时仍按资料记原名称。
六、凡表示事物顺序的数目字用中文:凡表示数量多寡意义的
数目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百分之几一律用“%”号。
七、表、录,一般列于相关章节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