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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
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决
定》。《决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学院,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
和社会主义改造新的政治形势的需要,适应各界民主人士(各民
主党派、人民团体、国家机关和人民政协各级委员会中的民主人
士以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对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
要求。“社会主义学院,由本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在北京举办,吸
收和中共高级党校学员的职务或者级别大体相当的民主人士(包
括中央的和地方的)分期分批入学。”每期定为一年。学习内容,第
一期暂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
国革命史》三门必修课,还可以增加其他适当的选修课,此外,还
要组织一些重要的时事、政策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