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省本级 → 市本级
分类级别:
区域级别:
内容简介
一、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在策划编纂老干部工作志书时,曾将书名定为《内蒙古老干部工作志(1983~2003)》,以1983年7月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成立为上限。后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 10号)精神和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决定将书名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志(1982~2010)》,以198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颁布为上限,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末为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