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辩
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客观地辨析、挑选资料,全面系统反映全县自然、政治、经济、
文化、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当代重大历史事件
记述,以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
力求符合历史本来面目。
二、所载地域空间,以现行行政区划为准,历史上区划变动在建制沿革等有关章节适当
记述。
三、本志为通志,时限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2010年。
四、本志采用以事类聚、横排竖写、纵横结合的章节小编体,除序言、概述、大事记、附
录、后记外,设50章,章下设302节,节下设目,以自然、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
等类编排。
五、以志为主体,述、记、传、图、表、录等并用,以大事记为经,以章为纬,略古详今,突出
时代和地域特色。各行业所用数据有专门资料记载,除主要指标附表外,未全面附记。彩照、
彩图集中于卷首,黑白照片和有关图表插于文中。
六、全志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平铺直叙、如实记述,文字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明
快。个别有特定含义的字、词及人名用繁体字。标点符号以2011年颁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
号用法》为准。
七、历史纪年以1999年《中国历史纪年表》为准,按当时年号用汉字书写,以阿拉伯数
字括注公元纪年,连续出现承前省略年号及括注。“公元前**年”简称“前**年”,“公元**
年”简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农
历月、日用汉字书写。
八、地名、历代政府机构、职官、军队等仍用原称。为文字简练,机构名称第一次出现用
全称,重复出现用简称,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简称“文化大革命”,行政公署简称“行署”,中国共产党镇原县委员会
简称“中共镇原县委”或“县委”,镇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镇
原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镇原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镇原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
革委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镇原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甘肃省、庆阳地区(市)、镇原
县机构名称一般简称省、地(市)、县。2004年后的“村”均指原行政村,“组”指原自然村。
九、数字用法按2011年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十、计量单位,民国及以前用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原使用
的市制单位统一换算为公制单位,常用面积单位“亩”按习惯使用,“千克”“千米”用“公斤”
“公里”。人(次)、场(次)、批(次)、辆(次)、台(件)、件(套)、乡(镇)、县(处)、省(部)等省略括
号。“旧币”指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发行的人民币。
十一、人物收录镇原籍在属地及外地工作和外籍在镇原工作的旧时官吏、科考人才、现
代副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副高级以上职称、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省委组织部、省政府人
事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人员、省级以上协会会员、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战斗英
雄、革命烈士、知名企业家和闻人。按录之有据、越境不书和生不立传原则,进行遴选分类,
分别列传略、简介、表记、名录。传略人物详记事迹贡献,略记简历。简介人物有古代官吏、现
代领导、正高以上职称、博士、国家级协会会员、省级以上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知名
企业家和闻人,以工作简历为主,略带事绩。表记人物主要收录受省级、部级、军区奖励人
员。名录人物主要记载历代科举、副高级职称、国家协会所属二级协会会员及省级协会会
员。本籍人物籍贯记载至乡镇、村,简略省、市、县名,个别乡村不清的,记载县名。女性、少数
民族注明性别和民族,男性、汉族未加注。传略、简介人物属多层身份的不重复记载。为检索
方便,特设传略、简介人物索引。
十二、资料取自正史、方志、档案、专著、报刊、考古、调查等,经鉴别核实使用,为节省篇
幅,未注明出处。当代经济数据以统计部门资料为准,无统计部门数据以主管部门统计数据
为准。经济发展指标由于前后物价水平和计算办法不同,一般未作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