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  例
    一、《西峰区人大志》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原
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在西峰建立、发展的历程,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实用性有机统
一,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
    二、记述时限,上限自1985年12月西峰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
开,下限至2015年12月西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结束。着重记述西
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所做的工作,
兼及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之前的历史和人大工作发展历程。对市(区)
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专章记述。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四、遵循方志编纂通则,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方人大工作的特点,按
照事以类聚,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如实记述。采用章、节、目三个层次,以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机构和职权为要素横陈,以届次和时间为顺序纵述,兼及人物、文
献。采用语体文记述体,述、记、志、图、表、录并用。志首列图片、概述、大事
记,反映人大工作的整体性和相互联系。
    五、采用公元纪年。志中的组织、机构、单位、会议等名称,在章节中首次出
现用全称,再次出现用简称。法律、法规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如《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其它简称括号注明。“省”、“市”、“区”特指甘
肃省、西峰市、西峰区;叙述跨越2002年西峰撤市建区时段的,用“西峰市
(区)”表述。
    六、选举任命时间一律按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命时间为准。
    七、代表工作中,议案、建议、意见等有类同或相似者,合并处理。“办理情
况”指议案、建议和意见列为提案年度的办理情况。
    八、人物按简介、表录两个层次收录。
    简介以任职先后为序收录西峰市(区)历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代表名录按代表所属代表团收录。性别、民族未特别注明者,一律指男性、汉
族。女性和少数民族代表在姓名后括号内注明。
    代表表录以姓氏笔划为序。“工作单位及职务”项,指所录人物当选代表时情
况。年龄按公元纪年精确到月。出生月份不详者,只记年份。出生年份不详者,按
所录人物当选代表时填报年龄推算,并注明“约××××年”。出生年月前后矛盾者,
一般以户籍资料或个人档案为准;户籍、档案无法查阅者,以当选代表期间最新填
报年龄为准。
    代表姓名前后有更改者,代表名录按现姓名录入,并脚注原姓名;代表表录按
现姓名录入,并在括号内标明曾用姓名。姓名前后书写有误者,一律更正之,并脚
注说明。
    九、原始文献按原文收录,不做改动。个别存疑处,以脚注说明。
    十、资料来源于档案资料、历史文献、报刊、图书及当事人、知情人的回忆和
采访,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