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存史致用原则,力求
实践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全面系统地记述普陀渔业历史与现状和特色。
    二、采取以横为主,纵横结合,分章、节、目、子目等几个层次,综述、渔事记两章总
揽全志,以事物分门类设章节,实录殿后。全志采用白话体记述,以志为主,述、记、传、
表、图、照兼容。
    三、坚持略古详今,重要记载对象追溯发端不限,下限截至2010年,个别重要事
项顺延至2015年。
    四、历代至清代,按中文记载历史纪年,民国时期按阿拉伯数字记载纪年,两者均
夹注公元纪年。志称“新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律用公元纪年,文中所记50年代、
70年代、80年代、90年代等,均指20世纪年代。21世纪均按年记载。
    五、志述新中国前渔业历史状况,尽力考查其渊源,追录其出处;记载新中国渔业
变化,详尽展现其发展过程,揭示其经验教训,以垂后世。
    六、本志计量单位,统一执行国家法定计量,所记非法定计量单位都折算成法定
计量标准或随机加括注。如1担=50公斤、1亩=0.667公顷、1马力(或1匹)=0.735
千瓦等。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渔业产量、产值、渔船吨位、渔机功率等因数目较大,
改用“万吨”“亿元”“万吨位”“万千瓦”记载。
    七、遵循生不立传,以事系人原则,对各类模范先进人物、渔业干部和高级专业人
员,集载于《渔业人物》章,其他有关先进名人分别记于相关章节。
    八、本志记述以2010年行政区划为范围。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乡镇建置区划
变动频繁,所载《乡镇渔业》章择2000年年底行政区划为基准。
    九、全志资料取自各级档案部门档案、史志、专著、内部文件、报刊、碑匾、口碑等
各个方面,经考证核实后入志。资料存疑,另有加注。
    十、本志探索编纂创新,把“大事记”改作“渔事记”并设节;将“综述”“渔事记”
分列第一、二两章,成志书主体,以便查阅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