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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  卷8  社会赈灾志》封面 - 四川省阿坝州地方志PDF电子版

2015年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 卷8 社会赈灾志.pdf电子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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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分类: 四川省 阿坝州 汶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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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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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志目录(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概述

第一篇 组织和发动

第一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第一节 中共中央决策号召

第二节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组织指挥

一 组织动员

二 制定政策法规

第二章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群众生活组统筹协调

第一节 成立机构

第二节 部署工作

第三节 全力保障

一 快速通关保障

二 航空运输保障

三 铁路运输保障

四 公路和水上运输保障

五 质量监督与检验检疫保障

六 捐赠款物汇寄保障

七 激励政策保障

第二篇 职能部门和募捐机构赈灾活动

第一章 民政部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成立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组织募捐活动

一 赈灾义演活动

二 福彩赈灾活动

三 捐赠衣被活动

第三节 接收捐款

一 现场接收捐款

二 通过捐赠账户接收捐款

三 接收转交捐款

第四节 资金拨付

第五节 协调运输捐赠物资

第二章 公募机构赈灾活动

第一节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灾活动

一 组织发动

二 制定规章制度

三 接收社会捐赠

四 拨付捐赠资金与调运捐赠物资

第二节 中华慈善总会赈灾活动

一 组织发动

二 募捐活动

三 拨付捐赠资金与调运捐赠物资

第三节 公募基金会赈灾活动

一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赈灾活动

二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赈灾活动

三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赈灾活动

四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赈灾活动

五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赈灾活动

六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赈灾活动

七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赈灾活动

八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赈灾活动

九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赈灾活动

十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赈灾活动

十一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赈灾活动

第三篇 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赈灾活动

第一章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赈灾活动

第一节 中共中央组织部赈灾活动

一 “特殊党费”收缴

二 “特殊党费”管理

三 “特殊党费”使用

第二节 中共中央宣传部赈灾活动

一 社会赈灾宣传报道

二 组织募捐义演和慰问演出

三 组织捐赠

第三节 中共中央统战部赈灾活动

一 组织捐赠

二 转交捐款

第四节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赈灾活动

一 接收捐赠

二 转交捐款

第五节 中共中央直属部门单位赈灾活动

第二章 中央国家机关赈灾活动

第一节 外交部赈灾活动

一 接收捐赠

二 转交捐款

第二节 教育部赈灾活动

第三节 科技部赈灾活动

第四节 交通运输部赈灾活动

第五节 铁道部赈灾活动

一 紧急运输抗震救灾物资

二 组织捐赠

第六节 水利部赈灾活动

第七节 商务部赈灾活动

一 协调国内企业捐赠

二 协调国际捐赠

三 其他活动

第八节 文化部赈灾活动

第九节 卫生部赈灾活动

一 组织捐赠

二 转交捐款

第十节 国资委赈灾活动

一 组织捐赠

二 建立重建援助基金

第十一节 海关总署赈灾活动

第十二节 质检总局赈灾活动

第十三节 广电总局赈灾活动

第十四节 体育总局赈灾活动

一 组织捐赠

二 接收国际体育组织及个人捐赠

三 转交捐款

第十五节 侨办赈灾活动

一 组织捐赠

二 捐赠款物接收与使用

第十六节 港澳办赈灾活动

第十七节 民航局赈灾活动

第十八节 邮政局赈灾活动

第十九节 食品药品监管局赈灾活动

第二十节 其他部委赈灾活动

第三章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赈灾活动

第一节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赈灾捐款

一 组织部署

二 开展捐赠

三 交纳“特殊党费”和“特殊团费”

四 组织募捐义演

第二节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转赠捐款

第四篇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宗教界赈灾活动

第一章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赈灾活动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赈灾活动

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民革组织和民革党员捐赠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赈灾活动

一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民盟组织和民盟盟员捐赠

第三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赈灾活动

一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民建组织和民建会员捐赠

第四节 中国民主促进会赈灾活动

一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民进组织和民进会员捐赠

第五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赈灾活动

一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农工党组织和农工党员捐赠

第六节 中国致公党赈灾活动

一 致公党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致公党组织和致公党员捐赠

第七节 九三学社赈灾活动

一 九三学社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九三学社组织和九三学社社员捐赠

第八节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赈灾活动

一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台盟组织和台盟盟员捐赠

第九节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赈灾活动

一 全国工商联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工商联和工商联会员捐赠

三 灾区民营企业捐赠救助活动

第二章 人民团体赈灾活动

第一节 中华全国总工会赈灾活动

一 全国总工会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捐赠

三 全国总工会接收捐赠资金物资与使用

第二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赈灾活动

一 共青团中央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员捐赠

三 共青团收缴“特殊团费”

四 共青团中央接收捐赠资金物资与使用

第三节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赈灾活动

一 全国妇联组织捐赠慰问

二 地方各级妇联组织捐赠

三 全国妇联接收捐赠资金物资与使用

第四节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赈灾活动

一 中国侨联组织捐赠

二 地方各级侨联组织捐赠

三 举办“襄助万人就业”活动

四 中国侨联引领援建北川中学

第五节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赈灾活动

一 中国残联组织捐赠慰问

二 地方各级残联组织和残疾人捐赠

三 中国残联接收捐赠资金物资与使用

第三章 宗教界赈灾活动

第一节 佛教界赈灾活动

一 中国佛教协会倡议捐赠

二 灾区省市佛教界自救互救

三 非灾区省(区、市)佛教界捐赠

四 香港、澳门、台湾佛教界捐赠

五 国际佛教界捐赠

第二节 道教界赈灾活动

一 中国道教协会倡议捐赠

二 灾区省市道教界自救互救

三 非灾区省(区、市)道教界捐赠

四 香港、澳门、台湾道教界捐赠

第三节 伊斯兰教界赈灾活动

一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倡议捐赠

二 灾区省市伊斯兰教界自救互救

三 非灾区省(区、市)伊斯兰教界捐赠

第四节 天主教界赈灾活动

一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倡议捐赠

二 灾区省市天主教界自救互救

三 非灾区省(区、市)天主教界捐赠

第五节 基督教界赈灾活动

一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倡议捐赠

二 灾区省市基督教界自救互救

三 非灾区省(区、市)基督教界捐赠

第五篇 受灾省市赈灾活动

第一章 四川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四川省属机关单位捐赠活动

二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各市州捐赠活动

四 企业等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六 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使用规定

二 资金拨付

三 物资调运

第二章 甘肃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甘肃省属机关单位捐赠活动

二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各市州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六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三章 陕西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陕西省属机关单位捐赠活动

二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使用原则

二 使用范围

三 分配办法

四 使用去向

第四章 重庆市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重庆市属机关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区县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紧急援川

一 抢运救灾物资

二 粥棚行动

三 殡葬援助

四 救助受灾群众

五 援建活动板房

第四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五章 云南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云南省属机关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市州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六 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六篇 非灾区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赈灾活动

第一章 北京市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

二 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区县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章 天津市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区县捐赠活动

四 企业等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三章 河北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各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四章 山西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企业捐赠活动

四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五章 内蒙古自治区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盟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六章 辽宁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七章 吉林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各市州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八章 黑龙江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各地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九章 上海市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民族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企业捐赠活动

四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采购与生产

第十章 江苏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三 捐赠宣传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各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一章 浙江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二章 安徽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三 各市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三章 福建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捐赠活动

三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四章 江西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五章 山东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捐赠活动

三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等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六章 河南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七章 湖北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州捐赠活动

三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八章 湖南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州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十九章 广东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工商联、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捐赠活动

三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一章 海南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县捐赠活动

三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二章 贵州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地、州)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三章 西藏自治区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三 慰问受灾群众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地市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四章 青海省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宗教界捐赠活动

三 企业捐赠活动

四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五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六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各市(地、州)捐赠活动

三 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捐赠活动

四 企业捐赠活动

五 社会民众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二十七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赈灾活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 组织机构

二 组织发动

第二节 捐赠活动

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及直属单位捐赠活动

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捐赠活动

第三节 捐赠资金拨付与捐赠物资调运

一 资金拨付

二 物资调运

第七篇 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赈灾活动

第一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赈灾活动

第一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捐赠

第二节 香港社会组织捐赠

一 香港红十字会捐赠

二 其他社会组织捐赠

第三节 香港企业及个人捐赠

第二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赈灾活动

第一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捐赠

第二节 澳门红十字会捐赠

第三节 澳门其他各界捐赠

第三章 台湾同胞赈灾活动

第一节 台湾政界慰问和捐赠

第二节 台湾社会组织捐赠

第三节 台湾企业及个人捐赠

第四章 海外侨胞赈灾活动

第一节 亚洲侨胞捐赠

一 阿富汗侨胞捐赠

二 阿塞拜疆侨胞捐赠

三 文莱侨胞捐赠

四 柬埔寨侨胞捐赠

五 格鲁吉亚侨胞捐赠

六 印度侨胞捐赠

七 印度尼西亚侨胞捐赠

八 以色列侨胞捐赠

九 日本侨胞捐赠

十 哈萨克斯坦侨胞捐赠

十一 朝鲜侨胞捐赠

十二 科威特侨胞捐赠

十三 老挝侨胞捐赠

十四 马来西亚侨胞捐赠

十五 蒙古侨胞捐赠

十六 缅甸侨胞捐赠

十七 尼泊尔侨胞捐赠

十八 巴基斯坦侨胞捐赠

十九 菲律宾侨胞捐赠

二十 沙特阿拉伯侨胞捐赠

二十一 新加坡侨胞捐赠

二十二 韩国侨胞捐赠

二十三 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侨胞捐赠

二十四 塔吉克斯坦侨胞捐赠

二十五 泰国侨胞捐赠

二十六 土耳其侨胞捐赠

二十七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侨胞捐赠

二十八 乌兹别克斯坦侨胞捐赠

二十九 越南侨胞捐赠

第二节 非洲侨胞捐赠

一 贝宁侨胞捐赠

二 博茨瓦纳侨胞捐赠

三 喀麦隆侨胞捐赠

四 佛得角侨胞捐赠

五 乍得侨胞捐赠

六 埃及侨胞捐赠

七 赤道几内亚侨胞捐赠

八 埃塞俄比亚侨胞捐赠

九 加蓬侨胞捐赠

十 加纳侨胞捐赠

十一 肯尼亚侨胞捐赠

十二 莱索托侨胞捐赠

十三 马达加斯加侨胞捐赠

十四 马拉维侨胞捐赠

十五 马里侨胞捐赠

十六 毛里塔尼亚侨胞捐赠

十七 毛里求斯侨胞捐赠

十八 摩洛哥侨胞捐赠

十九 莫桑比克侨胞捐赠

二十 尼日利亚侨胞捐赠

二十一 刚果(布)侨胞捐赠

二十二 卢旺达侨胞捐赠

二十三 塞内加尔侨胞捐赠

二十四 塞舌尔侨胞捐赠

二十五 南非侨胞捐赠

二十六 苏丹侨胞捐赠

二十七 坦桑尼亚侨胞捐赠

二十八 多哥侨胞捐赠

二十九 乌干达侨胞捐赠

三十 赞比亚侨胞捐赠

三十一 津巴布韦侨胞捐赠

第三节 欧洲侨胞捐赠

一 阿尔巴尼亚侨胞捐赠

二 奥地利侨胞捐赠

三 比利时侨胞捐赠

四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侨胞捐赠

五 保加利亚侨胞捐赠

六 克罗地亚侨胞捐赠

七 塞浦路斯侨胞捐赠

八 捷克侨胞捐赠

九 丹麦侨胞捐赠

十 爱沙尼亚侨胞捐赠

十一 芬兰侨胞捐赠

十二 法国侨胞捐赠

十三 德国侨胞捐赠

十四 希腊侨胞捐赠

十五 荷兰侨胞捐赠

十六 匈牙利侨胞捐赠

十七 冰岛侨胞捐赠

十八 爱尔兰侨胞捐赠

十九 意大利侨胞捐赠

二十 罗马尼亚侨胞捐赠

二十一 拉脱维亚侨胞捐赠

二十二 马耳他侨胞捐赠

二十三 黑山侨胞捐赠

二十四 挪威侨胞捐赠

二十五 波兰侨胞捐赠

二十六 葡萄牙侨胞捐赠

二十七 立陶宛侨胞捐赠

二十八 俄罗斯侨胞捐赠

二十九 塞尔维亚侨胞捐赠

三十 斯洛伐克侨胞捐赠

三十一 斯洛文尼亚侨胞捐赠

三十二 西班牙侨胞捐赠

三十三 瑞典侨胞捐赠

三十四 瑞士侨胞捐赠

三十五 乌克兰侨胞捐赠

三十六 英国侨胞捐赠

第四节 北美洲侨胞捐赠

一 安提瓜和巴布达侨胞捐赠

二 巴哈马侨胞捐赠

三 巴巴多斯侨胞捐赠

四 加拿大侨胞捐赠

五 多米尼克侨胞捐赠

六 多米尼加侨胞捐赠

七 格林纳达侨胞捐赠

八 海地侨胞捐赠

九 洪都拉斯侨胞捐赠

十 牙买加侨胞捐赠

十一 墨西哥侨胞捐赠

十二 尼加拉瓜侨胞捐赠

十三 巴拿马侨胞捐赠

十四 萨尔瓦多侨胞捐赠

十五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侨胞捐赠

十六 美国侨胞捐赠

第五节 南美洲侨胞捐赠

一 阿根廷侨胞捐赠

二 玻利维亚侨胞捐赠

三 巴西侨胞捐赠

四 智利侨胞捐赠

五 哥伦比亚侨胞捐赠

六 厄瓜多尔侨胞捐赠

七 圭亚那侨胞捐赠

八 秘鲁侨胞捐赠

九 苏里南侨胞捐赠

十 乌拉圭侨胞捐赠

十一 委内瑞拉侨胞捐赠

第六节 大洋洲侨胞捐赠

一 澳大利亚侨胞捐赠

二 斐济侨胞捐赠

三 巴布亚新几内亚侨胞捐赠

四 新西兰侨胞捐赠

五 汤加侨胞捐赠

六 瓦努阿图侨胞捐赠

第八篇 国际社会慰问援助

第一章 外国政府及其社会各界慰问援助

第一节 亚洲国家地区慰问援助

一 阿富汗慰问援助

二 亚美尼亚慰问援助

三 阿塞拜疆慰问援助

四 巴林慰问援助

五 孟加拉国慰问援助

六 文莱慰问援助

七 柬埔寨慰问援助

八 东帝汶慰问援助

九 格鲁吉亚慰问援助

十 印度慰问援助

十一 印度尼西亚慰问援助

十二 伊朗慰问援助

十三 伊拉克慰问援助

十四 以色列慰问援助

十五 日本慰问援助

十六 约旦慰问援助

十七 哈萨克斯坦慰问援助

十八 朝鲜慰问援助

十九 科威特慰问援助

二十 吉尔吉斯斯坦慰问援助

二十一 老挝慰问援助

二十二 黎巴嫩慰问援助

二十三 马来西亚援助

二十四 马尔代夫慰问援助

二十五 蒙古慰问援助

二十六 缅甸慰问援助

二十七 尼泊尔慰问援助

二十八 阿曼慰问援助

二十九 巴基斯坦慰问援助

三十 巴勒斯坦慰问援助

三十一 菲律宾慰问援助

三十二 卡塔尔慰问援助

三十三 沙特阿拉伯慰问援助

三十四 新加坡慰问援助

三十五 韩国慰问援助

三十六 斯里兰卡慰问援助

三十七 叙利亚慰问援助

三十八 塔吉克斯坦慰问援助

三十九 泰国慰问援助

四十 土耳其慰问援助

四十一 土库曼斯坦慰问援助

四十二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慰问援助

四十三 乌兹别克斯坦慰问援助

四十四 越南慰问援助

四十五 也门慰问援助

第二节 非洲国家慰问援助

一 阿尔及利亚援助

二 安哥拉慰问援助

三 贝宁慰问援助

四 博茨瓦纳慰问援助

五 喀麦隆慰问援助

六 佛得角慰问援助

七 中非慰问援助

八 乍得慰问援助

九 科摩罗慰问援助

十 科特迪瓦慰问援助

十一 刚果(金)慰问援助

十二 埃及慰问援助

十三 赤道几内亚慰问援助

十四 厄立特里亚慰问援助

十五 埃塞俄比亚慰问援助

十六 加蓬慰问援助

十七 加纳慰问援助

十八 几内亚慰问援助

十九 几内亚比绍慰问援助

二十 肯尼亚慰问援助

二十一 莱索托慰问援助

二十二 利比里亚慰问援助

二十三 利比亚慰问援助

二十四 马拉维慰问援助

二十五 马里慰问援助

二十六 马达加斯加慰问援助

二十七 毛里塔尼亚援助

二十八 毛里求斯慰问援助

二十九 摩洛哥慰问援助

三十 莫桑比克慰问援助

三十一 纳米比亚慰问援助

三十二 尼日尔慰问援助

三十三 尼日利亚慰问援助

三十四 刚果(布)慰问援助

三十五 卢旺达慰问援助

三十六 塞内加尔慰问援助

三十七 塞舌尔援助

三十八 塞拉利昂慰问援助

三十九 南非慰问援助

四十 苏丹慰问援助

四十一 坦桑尼亚慰问援助

四十二 多哥慰问援助

四十三 突尼斯慰问援助

四十四 乌干达慰问援助

四十五 赞比亚慰问援助

四十六 津巴布韦慰问援助

四十七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援助

四十八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援助

第三节 欧洲国家慰问援助

一 阿尔巴尼亚慰问援助

二 奥地利慰问援助

三 白俄罗斯慰问援助

四 比利时慰问援助

五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慰问援助

六 保加利亚慰问援助

七 克罗地亚慰问援助

八 塞浦路斯慰问援助

九 捷克慰问援助

十 丹麦慰问援助

十一 爱沙尼亚慰问援助

十二 芬兰慰问援助

十三 法国慰问援助

十四 德国慰问援助

十五 希腊慰问援助

十六 荷兰慰问援助

十七 匈牙利慰问援助

十八 冰岛慰问援助

十九 爱尔兰慰问援助

二十 意大利慰问援助

二十一 拉脱维亚慰问援助

二十二 立陶宛慰问援助

二十三 卢森堡慰问援助

二十四 马其顿慰问援助

二十五 摩尔多瓦慰问援助

二十六 马耳他慰问援助

二十七 摩纳哥慰问援助

二十八 黑山慰问援助

二十九 挪威慰问援助

三十 波兰慰问援助

三十一 葡萄牙慰问援助

三十二 罗马尼亚慰问援助

三十三 俄罗斯慰问援助

三十四 塞尔维亚慰问援助

三十五 斯洛伐克慰问援助

三十六 斯洛文尼亚慰问援助

三十七 西班牙慰问援助

三十八 瑞典援助

三十九 瑞士慰问援助

四十 乌克兰慰问援助

四十一 英国慰问援助

第四节 北美洲国家地区慰问援助

一 安提瓜和巴布达慰问援助

二 巴哈马援助

三 巴巴多斯慰问援助

四 加拿大慰问援助

五 哥斯达黎加慰问援助

六 古巴慰问援助

七 多米尼加援助

八 多米尼克慰问援助

九 格林纳达慰问援助

十 海地援助

十一 牙买加慰问援助

十二 墨西哥慰问援助

十三 巴拿马援助

十四 美国慰问援助

十五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援助

第五节 南美洲国家地区慰问援助

一 阿根廷慰问援助

二 玻利维亚慰问援助

三 巴西慰问援助

四 智利慰问援助

五 哥伦比亚慰问援助

六 厄瓜多尔慰问援助

七 圭亚那慰问援助

八 秘鲁慰问援助

九 苏里南慰问援助

十 乌拉圭慰问援助

十一 委内瑞拉慰问援助

第六节 大洋洲国家地区慰问援助

一 澳大利亚慰问援助

二 库克群岛慰问

三 斐济援助

四 巴布亚新几内亚慰问援助

五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慰问援助

六 新西兰慰问援助

七 纽埃慰问援助

八 萨摩亚慰问援助

九 汤加慰问援助

十 瓦努阿图慰问援助

第二章 联合国相关机构及其他国际组织慰问援助

第一节 联合国相关机构慰问援助

第二节 其他国际组织慰问援助

第九篇 志愿者服务

第一章 中央部门单位志愿者服务

第一节 志愿者服务工作部署

一 民政部部署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 共青团中央部署志愿者服务工作

三 全国总工会部署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二节 中央部门单位系统志愿者服务

一 体育系统志愿者服务

二 质检系统志愿者服务

三 邮政系统志愿者服务

第三节 中央企业志愿者服务

一 灾害救援服务

二 医疗救护服务

三 应急通信服务

第二章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宗教界志愿者服务

第一节 民主党派、工商联志愿者服务

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志愿者服务

二 中国民主同盟志愿者服务

三 中国民主建国会志愿者服务

四 中国民主促进会志愿者服务

五 中国农工民主党志愿者服务

六 中国致公党志愿者服务

七 九三学社志愿者服务

八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志愿者服务

第二节 人民团体志愿者服务

一 全国总工会志愿者服务

二 全国共青团组织志愿者服务

三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志愿者服务

四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志愿者服务

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志愿者服务

第三节 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

一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志愿者服务

二 中华慈善总会志愿者服务

三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志愿者服务

第四节 宗教界志愿者服务

一 佛教界志愿者服务

二 伊斯兰教界志愿者服务

三 基督教界志愿者服务

第三章 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愿者服务

第一节 灾区省(区、市)志愿者服务

一 四川省志愿者服务

二 甘肃省志愿者服务

三 陕西省志愿者服务

四 重庆市志愿者服务

五 云南省志愿者服务

第二节 非灾区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愿者服务

一 北京市志愿者服务

二 天津市志愿者服务

三 河北省志愿者服务

四 山西省志愿者服务

五 内蒙古自治区志愿者服务

六 辽宁省志愿者服务

七 吉林省志愿者服务

八 黑龙江省志愿者服务

九 上海市志愿者服务

十 江苏省志愿者服务

十一 浙江省志愿者服务

十二 安徽省志愿者服务

十三 福建省志愿者服务

十四 江西省志愿者服务

十五 山东省志愿者服务

十六 河南省志愿者服务

十七 湖北省志愿者服务

十八 湖南省志愿者服务

十九 广东省志愿者服务

二十 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者服务

二十一 海南省志愿者服务

二十二 贵州省志愿者服务

二十三 西藏自治区志愿者服务

二十四 青海省志愿者服务

二十五 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者服务

二十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者服务

二十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愿者服务

第四章 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志愿者服务

第一节 港澳台同胞志愿者服务

一 香港同胞志愿者服务

二 澳门同胞志愿者服务

三 台湾同胞志愿者服务

第二节 海外侨胞志愿者服务

一 俄罗斯侨胞志愿者服务

二 加拿大侨胞志愿者服务

三 美国侨胞志愿者服务

四 马来西亚侨胞志愿者服务

五 日本侨胞志愿者服务

六 印度尼西亚侨胞志愿者服务

第十篇 捐赠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

第一章 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监管

第一节 做出部署

第二节 开展工作

第二章 纪检监察监管

第一节 中央纪委监察部监管

第二节 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监管

一 受灾地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管

二 非灾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管

第三章 民政监管

第一节 民政部监管

一 监管捐赠款物

二 捐赠统计与信息公开

第二节 地方民政部门监管

第四章 审计监督

第一节 工作部署与领导机构

一 工作部署

二 领导机构

第二节 工作制度

第三节 审计

一 审计范围

二 审计重点

三 审计方式

四 审计组织

第四节 审计督导

第五节 审计报告

第五章 海关监管

第一节 进口货物监管

第二节 保税货物监管

第三节 许可证监管

第四节 禁止进口货物监管

第五节 指定口岸监管

第六节 进出境人员监管

第七节 查缉走私

第八节 后续监管

第九节 移交侵权货物

第六章 质检监管

第一节 国内捐赠物资质量监督

一 检查食品

二 检查饮用水

三 抽查帐篷、篷布

四 检查板房

五 抽查日用纤维制品

六 检查衣被

七 检查建筑材料

八 专项质量抽查

第二节 国际援赠物资检验检疫

一 启动应急机制

二 快速通关检验

第三节 处理国内外捐赠物资质量问题

第七章 社会监督

第一节 媒体监督

第二节 群众监督

第八章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管

第一节 灾区省市监管

一 四川省监管

二 甘肃省监管

三 陕西省监管

四 重庆市监管

五 云南省监管

第二节 非灾区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管

文献辑存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5号

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切实做好“5·12”地震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5·12”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紧急通知

财政部关于社会捐赠资金购建过渡安置房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民政部公告(2008年第108号)

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

民政部公告(2008年第110号)

民政部公告(2008年第112号)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编纂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