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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册目录
第十五篇 中国共产党
第一章 1949年前境域党组织和革命活动
第一节 1949年前境域党组织
第二节 革命活动
一、毛家里暴动
二、护厂斗争
第二章 区党代表大会
第一节 中共杭州市原拱墅区代表大会
一、中共杭州市原拱墅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二、中共杭州市原拱墅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三、中共杭州市原拱墅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共杭州市半山区代表大会
一、中共杭州市半山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二、中共杭州市半山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第三节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代表大会
一、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第一次代表大会
二、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第二次代表大会
三、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第三次代表大会
四、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五、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第五次代表大会
六、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第六次代表大会
第三章 区委员会
第一节 中共原拱墅区委员会中共上塘区委员会中共半山区委员会
一、组织变迁
二、主要工作
第二节 中共拱墅区委员会
一、区委领导人
二、区委工作机构
三、区委重要会议
四、区委重大决策
第四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纪检组织与机构
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工作机构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一、党风党纪教育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惩防体系建设
第三节 廉政勤政监督
一、廉洁从政监督
二、专项治理
三、行风监督
四、效能监督
第四节 信访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
一、信访举报受理
二、案件查处
第五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建设
一、党员队伍建设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三节 干部工作
一、纠正冤假错案
二、干部选拔任用
三、干部挂职交流
四、干部教育培训
五、干部监督管理
第四节 党代表工作
一、党代表任期制
二、党代表接待活动
第五节 人才工作
一、人才引进
二、人才服务
第六章 宣传工作
第一节 宣传机构
第二节 理论学习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
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第三节 社会宣传
一、时政宣传
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
第四节 新闻媒体宣传管理
一、新闻宣传
二、网络建设与舆情监管
第五节 精神文明建设
一、文明城区创建
二、文明单位创建
三、文明村(居)街道创建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五、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第七章 统战工作
第一节 统战机构
第二节 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工作
一、合作共事
二、党外人士安排使用
三、落实统战政策
第三节 民族与宗教事务
一、民族工作
二、宗教事务
第四节 海外统战工作
一、服务和接待
二、联谊活动
三、服务侨资企业
第五节 对台工作
一、台情调查
二、慰问解困
三、两岸交往
四、联络交流
五、服务台资企业
第六节 基层统战工作
第八章 政法工作
第一节 政法委工作机构
第二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专项整治
第三节 平安创建
一、基层创平安活动
第四节 基层治理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节 执法监督
第六节 队伍建设
第九章 老干部工作
第一节 老干部管理机构
第二节 老干部待遇落实
一、政治待遇
二、生活待遇落实
第三节 离休干部易地安置
第四节 老干部阵地建设
一、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老年大学
第五节 关心下一代工作
一、教育宣讲
二、帮教转化工作
三、帮困助学
四、树工作品牌
五、民营企业关工组织建设
第十章 信访工作
第一节 信访机构
第二节 信访制度
第三节 信访内容及办理
一、信访内容
二、信访办理
第四节 区长公开电话受理
第十一章 党校工作
第一节 党校机构
第二节 培训
第三节 函授教育
第四节 宣教科研
第十二章 机关党建
第一节 机关党建机构
第二节 机关党组织建设
一、机关党员队伍建设
二、区机关组织建设
第三节 思想政治建设
第四节 机关党风廉政教育
第五节 机关党员活动
一、党员服务
二、扶贫济困
第十三章 保密工作
第一节 保密机构
第二节 保密教育
一、法律法规宣传
二、保密教育培训
第三节 涉密管理
一、日常规范管理
二、保密常态检查
三、保密技术防范
第十四章 档案
第一节 档案机构
第二节 档案管理
一、设施建设
二、档案接收征集
三、档案工作监督指导
四、档案保管
五、档案信息化
六、档案管理达标
第三节 档案利用
一、档案编研
二、档案检索
三、查档服务
四、档案宣传
第十五章 党史工作
第一节 党史机构
第二节 党史资料征集与编研
一、资料征集
二、党史编研
第三节 党史宣传教育
第十六篇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章 区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节 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章 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代表选举
一、代表名额确定
二、代表选举方法
三、代表构成
四、代表罢免和辞职
第二节 代表大会
一、原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
二、上塘区人民代表大会
三、半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四、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代表议(提)案
一、议案、建议受理
二、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
第三章 区人大常委会
第一节 常委会工作机构
第二节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一、原拱墅区第六届至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二、半山区人大常委会
三、拱墅区人大常委会
第三节 常委会会议
一、会议职责
二、会议概况
第四节 常委会主任会议
一、主任会议组成和职责
二、主任会议主要议题
第五节 常委会主要工作
一、决定重大事项
二、执法检查
三、两项评议
四、视察调研
五、人事任免
第四章 代表工作
第一节 代表培训
第二节 代表来访接待
第三节 代表进社区
第四节 代表述职
第五章 乡(镇)人大 街道人大工委
第一节 代表选举
第二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节 街道人大工委
第十七篇 政府
第一章 民国时期政府
第一节 区公所
第二节 保甲制
第二章 人民政府(人委)机构
第一节 原拱墅区人民政府机构
一、历任领导
二、机构设置
第二节 半山区人民政府机构
一、历任领导
二、机构设置
第三节 拱墅区人民政府机构
一、历任领导
二、机构设置
第三章 政务
第一节 政务会议
一、政府全体会议
二、政府常务会议
三、区长办公会议
四、区政府专题会议
第二节 政务决策
一、原拱墅区人民政府政务决策
二、半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决策
三、拱墅区人民政府政务决策
第三节 施政纪略
一、原拱墅区人民政府施政纪略
二、半山区人民政府施政纪略
三、拱墅区人民政府施政纪略
第四节 实事工程
第四章 行政审批
第一节 行政审批机构
第二节 行政审批服务机制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公共资源交易
三、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节 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一、窗口队伍建设
二、优化服务
第五章 政府法制工作
第一节 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节 行政执法监督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行政执法管理
第三节 行政复议应诉
一、行政复议管理
二、行政调解
三、信息公开
第四节 政府法律服务
第五节 法制培训宣传
一、依法行政工作培训
二、法制宣传
第六章 外事工作
第一节 外事机构
第二节 接待来访
第三节 因公出访
第四节 外事制度与管理
一、体制机制完善
二、总体布局优化
三、工作成效明显
第五节 办理来华邀请
第七章 政府信息化建设
第一节 政府信息化管理机构
第二节 政务网建设与应用
一、网络平台建设
二、电子政务应用
三、信息技术服务
第八章 机关事务管理
第一节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第二节 机关房产管理
第三节 机关后勤管理
一、机关食堂管理
二、机关车辆管理
三、机关会务管理
四、机关安全保卫
第十八篇 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章 政协委员
第一节 委员的产生
第二节 委员界别小组
一、政协拱墅区第一届委员会
二、政协拱墅区第二届委员会
三、政协拱墅区第三届委员会
四、政协拱墅区第四届委员会
第二章 政协会议
第一节 全体会议
一、第一届委员会
二、第二届委员会
三、第三届委员会
四、第四届委员会
第二节 常委会会议
一、第一届常委会
二、第二届常委会会议
三、第三届常委会会议
四、第四届常委会会议
第三节 主席会议
第三章 政协组织
第一节 政协拱墅区委员会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四、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三节 政协工作机构
第四章 政协工作
第一节 政治协商
第二节 民主监督
一、委员调研视察
二、政情交流会
三、民主评议
四、社情民意反映
第三节 参政议政
第四节 提案与办理
第五节 文史工作
第六节 团结联谊
第七节 街道政协
第十九篇 民主党派 工商联
第一章 民主党派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拱墅区总支部
一、组织机构
二、履行职责
三、服务社会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拱墅区总支部
一、组织机构
二、履行职责
三、服务社会
第三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拱墅区基层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二、履行职责
三、服务社会
第四节 中国民主促进会拱墅区基层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二、履行职责
三、服务社会
第五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拱墅区总支部
一、组织机构
二、履行职责
三、服务社会
第六节 中国致公党拱墅区总支部
一、组织机构
二、履行职责
三、服务社会
第七节 九三学社拱墅区基层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二、履行职责
三、服务社会
第二章 工商业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区工商联
二、基层商会
第二节 工商联代表大会
第三节 履行职责
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
二、参政议政
第四节 宣传教育
一、学习培训
二、树立先进典型
第五节 服务企业
一、平台搭建
二、对外交流
三、促进政企沟通
第六节 公益事业
第二十篇 社会团体
第一章 工会
第一节 工人运动
第二节 工会组织机构
一、原拱墅区总工会
二、半山区总工会
三、拱墅区总工会
第三节 工会代表大会
一、原拱墅区工会代表大会
二、半山区工会代表大会
三、拱墅区工会代表大会
第四节 工会工作与活动
一、工会组织建设
二、开展劳动竞赛
三、劳模(先进)评比
四、职工维权
五、帮扶工作
六、参与政务
第二章 共青团
第一节 共青团组织机构
一、共青团机构
二、共青团组织建设
第二节 共青团代表大会
第三节 共青团工作与活动
一、未成年人保护
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三、志愿者服务
第四节 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
第三章 妇女联合会
第一节 妇联组织机构
一、民国时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第二节 妇女代表大会
一、原拱墅区妇女代表大会
二、半山区妇女代表大会
三、拱墅区妇女代表大会
第三节 妇联工作与活动
一、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劳动
三、精神文明建设
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
第四章 科学技术协会
第一节 科协组织机构
一、区科协
二、基层科协
三、学(协)会
第二节 科协代表大会
一、原拱墅区科协代表大会
二、半山区科协代表大会
三、拱墅区科协代表大会
第三节 科协工作与活动
一、科学普及
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科技服务
第五章 残疾人联合会
第一节 残联组织机构
第二节 残联代表大会
第三节 残联工作与活动
一、残疾人康复
二、残疾人教育
三、残疾人就业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
五、无障碍环境创建
六、残疾人文体活动
第六章 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一节 侨联组织机构和代表大会
第二节 侨联工作与活动
一、基层侨联组织建设
二、接待海外侨团
三、服务侨资企业与侨属
四、侨联主要活动
第七章 农民团体
第一节 民国时期农民团体与农民运动
一、民国时期农民团体
二、民国时期农民运动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农民团体
一、农民协会
二、贫下中农协会
三、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篇 人事 劳动
第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节 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第二节 干部与公务员管理
一、干部与公务员队伍
二、干部与公务员队伍管理
第三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一、职称评审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四节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第五节 人才工作
一、人才引进
二、大学生(留学人员)创业
第六节 离退休人员管理
第二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分配安置
一、就业安置
二、就业培训
三、充分就(创)业城区创建
四、社区失业预警干预机制
第二节 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第三节 劳动力市场
第四节 劳动监察与仲裁
一、劳动监察与仲裁机构
二、监察检查
三、劳资争议仲裁
第三章 工资与福利
第一节 职工工资
一、工资改革
二、工资调整
三、工资区类别与津(补)贴
四、奖金
五、福利待遇
第二节 公务员(干部)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二、福利待遇
第三节 离退休养老金
第四章 机构编制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区委、区纪委工作机构
二、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拱墅区革命委员会工作机构
四、区人大、区政协办事机构
五、半山区机构设置
第二节 机构编制
第三节 事业单位管理
第二十二篇 民政事务
第一章 基层政权建设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地方自治
第二节 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三节 乡镇人民政府(含人民公社)
第四节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一、居民委员会
二、村民委员会
三、社区建设
第二章 社会事务管理
第一节 婚姻登记
一、民国时期的婚姻制度
三、结(离)婚登记
第二节 收养登记
第三节 殡葬
一、殡葬改革
二、公共墓地
第四节 社会组织登记
一、社会团体登记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三章 老龄工作
第一节 老龄人口组织与机构
一、区老龄委
二、基层组织
第二节 老龄委工作与活动
一、优待保障
二、慰问走访
三、政策宣传
四、文体活动
五、教育培训
第四章 地名管理
第一节 勘界与标识设置
一、区域勘界
二、标识设置
第二节 地名普查与命名
一、普查
二、命名
第三节 地名乱象整治
第四节 地名资料整理
第二十三篇 社会保障与居民生活
第一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养老福利
一、机构养老
二、新型养老服务
三、养老机构选介
第二节 福利生产
一、福利企业
二、企业年检
三、企业简介
第三节 慈善救助与福利彩票
一、慈善救助
二、福利彩票
第二章 社会救济救助
第一节 灾害救助
第二节 社会救济
一、救济
第三节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节 救助
一、援助与帮扶救助
二、临时救助
三、春风行动
第五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一、收容遣送
二、自愿受助
第三章 社会优抚
第一节 拥军优属
第二节 抚恤优待
第三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四章 社会保险
第一节 养老保险
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六、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
第二节 医疗保险
一、公费统筹医疗保险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四、城镇医疗救助
第三节 失业 工伤 生育保险
一、失业保险
二、工伤保险
三、生育保险
第五章 居民生活
第一节 经济收入
一、收入概况
二、收入结构
第二节 消费支出
一、饮食品消费
二、衣着消费
三、居住消费
四、耐用品消费
五、交通通信消费
六、教育文化娱乐消费
第三节 业余生活
一、旅游摄影
二、健身娱乐
第二十四篇 政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公安机构
一、原拱墅公安分局
二、半山区公安分局
三、拱墅区公安分局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一、刑事案件侦破
二、经济犯罪案件侦破
三、重大案件选介
第三节 社会治安管理
一、公共场所管理
二、特种行业管理
三、危险物品管理
四、查禁行动
第四节 重大活动安保
第五节 社会治安防控
一、平安社区建设
二、维护稳定工作
三、110接处警工作
第六节 户政管理
一、户籍管理
二、居民身份证管理
三、出入境管理
四、境外人员管理
第七节 看守所管理
一、硬件建设
二、监管
第八节 公安科技
一、信息网络建设
二、指挥平台建设
第九节 公安体制改革
一、管理机制改革
二、指挥勤务机制改革
第十节 公安执法监督
第二章 检察
第一节 检察机构
一、原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二、半山区人民检察院
三、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节 一般刑事检察
一、审查批捕
二、公诉
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第三节 职务犯罪检察与预防
一、职务犯罪检察
二、职务犯罪预防
第四节 民事行政检察
第五节 申诉检察
一、申诉案件及信访办理
二、健全办理机制
第六节 监所检察
第七节 检察监督机制
一、检务公开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
三、检务督察
第三章 审判
第一节 审判机构
一、原拱墅区人民法院
二、半山区人民法院
三、拱墅区人民法院
第二节 案件审理及信访工作
一、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效率
二、来信来访处理
第三节 刑事审判
一、刑事犯罪审判
二、经济犯罪审判
第四节 民商事审判
一、民事审判
二、商事审判
第五节 行政审判与国家赔偿
一、行政审判
二、国家赔偿案件审理
第六节 执行工作
一、执行机构
二、案件执行措施
第七节 审判监督
一、复查纠正冤假错案
二、审判监督制度
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四、人民陪审员
第八节 审判改革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构
一、原拱墅区司法局
二、半山区司法局
三、拱墅区司法局
第三节 人民调解
一、调解组织
二、调解工作
第四节 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
二、律师服务
三、公证
第五节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安置帮教
二、社区矫正工作
第二十五篇 军事
第一章 人民武装机构
第一节 拱墅区人民武装部
一、机构沿革
二、编制及机构设置
第二节 拱墅区人民武装委员会
第三节 基层人民武装部
一、街道人民武装部
二、企业 事业 机关人民武装部(部分)
第二章 兵役
第一节 兵役制度
一、志愿兵役制
二、义务兵役制
三、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
第二节 兵役机构
第三节 兵役登记
第四节 兵员征集
一、义务兵征集条件
二、特殊兵员征招
第三章 民兵预备役
第一节 民兵预备役领导体制
第二节 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
第三节 政治教育
一、阵地教育
二、季课教育
三、训练教育
第四节 军事训练
一、基础训练
二、有计划有重点训练
三、规范化、正规化训练
第五节 武器装备
一、武器装备配备
二、武器装备管理
第六节 预备役登记
第七节 民兵
一、参加生产建设
二、抢险救灾
三、维护社会治安
四、投身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节 以劳养武
第四章 国防动员
第一节 动员体制
一、拱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
二、办事机构
第二节 动员准备
一、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二、国防动员演练
第三节 全民国防教育
一、国防教育机构
二、社会国防教育
三、学校国防教育
第四节 维护国防利益
第五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人防机构
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街道人防组织
第二节 人防宣传教育
二、宣传活动
三、防灾减灾教育
第三节 人防专业队伍
第四节 防空疏散
一、防空疏散预案
二、疏散设施
第五节 演习和训练
一、防空袭疏散和人员掩蔽演习
二、防空警报
第六节 人防工程
一、工程设施
二、平战结合
三、人防工程普查
四、依法行政
第六章 拥政爱民
第一节 服务地方建设
第二节 军队抢险救灾
一、抗洪救灾
二、其他抢险救灾
第三节 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节 军警民共建
第七章 驻军与战事
第一节 驻军
一、空军
二、武警
三、干休所
四、浙江省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
五、其他驻防单位
第二节 战事
一、方腊攻城
二、苗傅、刘正彦兵变半山
三、红巾军将士魂断接待寺
四、张士德败走杭州
五、阮鹗抗击贼寇
六、抗敌自卫团袭扰日军
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