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上海市 → 静安区 → 其他
                        
                         分类级别:
                            
                        
                         区域级别:
                            
                        
                     
                    
                 
             
            
         
        
        
             内容简介
            
                一、本志取名《静安区文化志》。内容包括文化管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群众文化、影视广播、新闻出版、艺术教育、名胜古迹、文物遗址、文化名人等。二、区域界限:以1960年重新恢复静安区建制后行政区划为界。上海市及原新成区、江宁区的文化事业及其活动,凡在静安区者均收入本志。三、记叙时间:上限不限,尽可能追溯到事物发端之初;下限一般断至1990年,个别事物延伸到1992年。大事记则记述到1993年。记事统合古今,详今略古。